1、入駐單位應是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從事科技產品開發和研究的科技型企業,產品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2、進入中心創業的自然人,應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各類科技成果或具有開發優勢和自我發展能力的科技人員,進駐后應依法辦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
3、企業從事領域應屬于國家頒布的高新技術范疇,符合武漢市和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政策。
4、項目科技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項目技術先進。
5、項目技術較成熟,具備產品化、產業化的條件和潛在的市場需求。
6、企業負責人應是科技人員,且熟悉本企業的業務,具有實施轉化本項目技術的能力和后續開發能力。
7、有一支專業素質較高、結構合理的創業團隊。
8、有與業務范圍和業務量相當的科技人員,具備必要的科研設施和條件,有實施孵化項目所需要的基本資金。
9、無環境污染,市場發展潛力大,預期的經濟與社會效益明顯。
10、接受中心管理,工商、稅務愿意注冊登記或變更到創業中心的企業。
以上優秀企業入駐,可以申請入駐辦公室租金費用減免及一對一專業孵化人員對接服務。